“理性投资,从我做起”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 ——远离“表盘期货”,谨防受骗受骗
【案情简介】
近期有投资者举报,一些机构推广所谓“表盘期货”代理业务,宣称可以为境内投资者参加境表期货买卖提供渠路,代理香港、纽约、伦敦等市场原油、黄金、股指、表汇等期货投资,国表有什么,就能够做什么,有的还提供“专家”领导、“一对一讲授”、期货配资等服务。投资者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开户并缴纳有关用度后,便可通过这些机构的特定买卖软件进行“表盘期货”买卖。
【司法律规】
一、《期货买卖治理条例》(2017年订正)第四条明确划定“期货买卖该当在国务院核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治理机构核准的其他期货买卖场所进行”;第六条划定“未经国务院核准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治理机构核准,任何单元或者幼我不得设立期货买卖场所或者以任何大局组织期货买卖及其有关活动”。“表盘期货”买卖违反了“该当在国务院核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治理机构核准的其他期货买卖场所进行”的划定。有关代理机构和幼我代理“表盘期货”违反了“任何单元或者幼我不得设立期货买卖场所或者以任何大局组织期货买卖及其有关活动”的划定。
二、《期货买卖治理条例》(2017订正)第四条第二款明确划定,“不容在前款划定的期货买卖场所之表进行期货买卖”。“表盘买卖”属于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买卖场所之表进行的期货买卖,是司法明令不容的。
三、境内投资者通过上述机构的买卖软件或移动客户端参加境表期货买卖,一旦产生纠纷,自身权利将无法得到有效;。从公安部门查处的案件来看,此类买卖中投资者买卖指令底子没有下到境表期货经营机构或者期货买卖场所,而是通过自行搭建买卖平台与客户对赌,涉嫌诳骗犯罪。
【风险提醒】
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 从我做起”,提高警惕,防备各类新型犯法证券期货活动。
一、摒弃“以幼博大”的生理,提高风险意识。若是见到有人宣传做“表盘期货”可能赚大钱,那是诓骗误导,请不要参加,以免受骗受骗,遭逢财富损失追悔莫及。
二、谨记“四个合法”,理性投资,即“合法机构、合法产品、合刑场所、合法人员”。
三、服膺“投资前先征询金融治理部门确定投资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一旦发现受骗受骗,应第一功夫网络保留有关资金支付、通讯联系方式等证据,实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犯法金融机构和犯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法子》(国务院令1998[247]号)第18条明确划定“因参加犯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加者自行承担”。
*本文转载自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官网